更新时间:2022.06.29
外嫁妇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但是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首先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房屋继承后,获得房屋的权利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些问题都跟农村的户口性质有关,如果出嫁女在出嫁之后,户口迁到婆家,那么,这类出嫁女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重新申请宅基地了,也不有享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如果出嫁女在出嫁之后,户口依然留在娘家,在这种情况下,出嫁女对娘家的宅基地依然享有使用权,
“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
若男方家已有宅基地,出嫁女方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女方家庭在宅基地上建有房屋构筑物的,女方只能继承房屋构筑物这一块。
外嫁女与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无关,宅基地仅具有农村户口的该集体村民可以进行申请。《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都有使用权,只是不是
农村宅基地女儿外嫁不能继承。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外嫁女一般没有宅基地。但是如果她是独生女儿,在父母过世之后,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具有继承使用权,但是使用期间不能够重新修建,直到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收回。
嫁出去的女儿也有合法的继承权,房产如属于遗产,且无其他遗嘱的,肯定可以继承。但是土地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需要看这个土地的性质、用途、来源来具体分析。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
外嫁女户口迁出的就没有宅基地的继承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组织成员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权的继承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外嫁女户口迁出的,就不能继承娘家家庭中宅基地的使用权。
外嫁女一般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因其已经不属于该集体的人口,因此也就不能申请该集体的宅基地。《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