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地方各级法院对于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对由它审判的第一审(初审)案件做出判决或裁定以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若同级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
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可能存在存在错误,所以终审后还存在再审。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终审后,法律文书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律文书还存在错误的,就需要通过再审程序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终审后不存在再审的,就无法纠正法律文书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就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两者并没有本质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并没有本质区别。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再审程序,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审败诉后当事人认为生效裁判有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简易程序不一定是一审终审。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决、
简易程序不一定是一审终审。案值比较大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简易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的,还要进行二审。 一审终审是审级制度的一种。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 在实行一审终审制时,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成为确定的判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的小额诉讼程序符合简单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因此,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是对的。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诉讼程序虽然都属于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但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诉讼程序,其主要区别如下: 1、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一审诉讼程序的发生,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权和法院的管辖权;而二审程序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的上诉权和二审法院的审判监督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 1、第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2、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