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后的结果不服的处理是: 1.向有关机关或者是部门申请行政监督; 2.根据我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规定,公民可以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 3.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申请撤销或者是变更交通管理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而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办法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或向做出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再由其转交。
交通事故复核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交通事故复核是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不是向法院申请复核,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议申请的,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书事实不清、证据不准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议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确认原交通事故责任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认定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做出的一份关于交通事故调查方面的证据。 当事人只能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判决为准的,交警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的才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最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