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
企业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公司破产后债务应当由清算组接管,之后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财产清单。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
企业申请破产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如下: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1、民法典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承担,而分公司债务应该由总公司承担。 2、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
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需要提供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债权已经到期且没有完全清偿的证据,以及是否有担保等,法院实质审查后,才会宣告破产。法院宣告前,法定股东可以申请重整。
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总公司债务是可以由分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企业倒闭后,员工对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且依据法律规定,企业倒闭要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
1、对债务人享有真实的债权;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书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要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债务人已经符合破产条件;3、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债权发生的事实和依据、债权的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债务人到
分公司没有权利承担债权债务,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应当由总公司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