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彩礼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所收的彩礼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若无特殊规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婚前获得的,则应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在登记前送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需返还,如果是在登记后送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离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结婚的礼钱正常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在结婚时的礼金是参与婚礼的亲属以及宾客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均可对礼金主张所有权,并有权利要求对礼金进行划分。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
彩礼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如果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则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是婚后赠与女方的,只要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一人的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要看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彩礼是指,男女双方之间在缔结婚姻之前,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和聘礼。那么在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结束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判断彩礼的归属,就看当时彩礼的流转对象。对于直接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动产的话,由于已经转移交付,这时候男方就不能要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如果彩礼是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结婚之前给女方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是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后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约定彩礼只归女方所有。如果彩礼是男方或男方父母给女方父母的,那么属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