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中是没有明确规定赔偿运费,是否赔偿要看具体情况。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而解除的,或者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的,托运人不用支付运费,已经支付的,应当返还运费,这个情况的,就不用赔偿运费;当事人因运输合同发生纠纷,需要赔偿损失的,当事
民法当中所说的客体是指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某一个具体的东西,比如物、智力成果、人身等。标的具体所指的含义在理论界一直有争论,通说认为,标的是指权利义务关系本身。与客体不同。也不是价款,当然客体有可能是支付价款的具体行为。
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依法成立的有效。货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首先要确定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然后是对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进行审查。第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1、归责原则: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2、举证责任:托运人对其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般通过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渠道解决。合同双方在发生纠纷时,一般先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根据法律条例进行判决来解决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货物或者有
发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通过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
运输合同货物丢失的如果合同或者托运签收单有相关约定,按照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如果由保险公司承保,走保险理赔。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除有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外,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要有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 (1)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此类合同适用于大宗货物运输。 (2)班轮运输合同,这种合同大多是以提单的形式表现和证明的,因此,件杂货运输又被称做提单运输
如果发生货物运输合同违约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需要货物托货人与运输的班轮公司达成合意,船公司在托运单上指定船名并签定,运输合同即告成立。履行的方式: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解除方式: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事纠纷诉讼有以下四个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以下: (1)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