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在加入债务人时,无需债权人同意,因为新增债务人,对债权人多了一层保障,有利无弊。但是债务人应当通知债权人。第三人加入债务以后,即和原债务人同样,
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
债务承担的要件有:该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该债务是合法有效的等,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转让行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是必须有债务的存在,要进行转移的债务必须是法律规定可以转移的债务,该债务的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承担的承担人对承担该债务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三人承担债务的前提条件为,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三人承担债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债关系必须有效建立。原债务可以撤销或者解除的,在撤销或者解除之前,仍可以设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可转让。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的债务,当事人不能协议转让,第三人不能加入;
涉及债务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需清偿的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并存的债务承担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的区分方法如下:在当事人未明示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时,通常情况下可推定当事人并无原债务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的意思表示,即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第三人实质上是以非沉默的积极作为方式向债权人表达了原债务人脱离原
1、必须要有有效的债务存在; 2、所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内容的协议; 4、债务承担协议须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债务承担协议发生效力的最主要条件。
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如存在可撤销或者解除的原因,在撤销或者解除前,仍可以成立债务加入。 2、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或者具有特定人身性质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