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法院在行使诉讼管辖权时,涉及“对人管辖”和“对事管辖”两个方面:第一,对人管辖。国际法院的对人管辖是指谁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根据法院规约,有三类国家可以作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国:联合国的会员国;非联合国的会员国但为《国际法院规约》
如果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或者购买了公司的股份的,是享有相应的股权的,但是有的时候可能会对股东资格发生争议,这时候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纠纷管辖一般情况下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 1、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 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生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
确定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
赠与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 1.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的赠与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
刑事诉讼法最高院管辖的规定是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的。因此,因房屋租赁
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一、这是由于我国的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是: 1、当事人约定由租赁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的,按其约定; 2、当事人未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3、涉及到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下: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牵连地法院管辖的,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