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先经过工伤认定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的情况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一般情况下,不做工伤认定是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需要工伤认定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个人可以提出认定申请。
首先应当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这样便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聘请的医疗专家对伤情鉴定;第二是职工经工伤治疗后,发现因工伤的原因造成职工身体上的残疾;第三是工伤职工的残疾影响到职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就应鉴定。
工伤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则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没有工伤认定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劳动者受工伤时,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对劳动能力有影响的,可由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依法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必要时,可以再延长三十日。
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
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可以提交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受伤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只是在申请时,需要受伤职工提供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能力鉴定并不是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工伤发生后由社保行政部门等机关对职工的工伤等级进行的鉴定;而劳动能力鉴定是在认定为工伤后,对职工的残疾情况、劳动能力障碍情况进行的鉴定,鉴定的机关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资料后,应当对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进行初步审查; 3、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如下: 1、职工或其单位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登记; 3、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是否受理意见,并通知申请人; 4、根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