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下列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的。 (二)男女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重婚首先违反婚姻忠实义务,且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是违法的,当然无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未满二十周岁,即为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之间不具有法定的权利义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
婚姻无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形:一重婚的,是指有一方有法律婚姻又与另一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二双方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三是未到法定婚龄的,即男方未满22周岁,女方未满20周岁。
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的溯及力是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采取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原则,当事人当然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溯及力的,从而可撤销婚姻欠缺当事人的合意而一般性地违背了社会私益要件,违法程
1、受胁迫结婚的,自受胁迫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2、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3、有重婚、禁止结婚婚姻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随时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婚姻被宣告无效,存续期间各自的工资都是个人财产,双方之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共同经营或者生产所得,那就是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双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无效婚姻一般指的是,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包婚的婚姻关系。且无效婚姻具体的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基于下列原因产生的: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