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一)主体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在利用电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具体行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构成要件: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要件为: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为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网站、通讯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发布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者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
非法利用网络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满足以下条件的,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法定犯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在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刑法》中没有非法帮助利用信息网络罪,但规定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其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网络秩序和网络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网络存储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
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