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法官判案不公不服一审判决的,在上诉期间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二审会重新审查案情,可以争取改判。如果是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审。有证据证明法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可以向检察院报案。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申请公安机关对其人身权、财产权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因为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导致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
1.发生了刑事犯罪案件后,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由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
拆迁公司强拆房屋维权如下: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报警,同时注意收集相关违法拆迁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征收方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强制拆迁属于行政执法范围,的确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要获得立案,必须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的执法依据、引用法规错误才能立案。这就是遇到法院对强拆不立案的解决办法。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护公民合法的权利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在非法强拆中,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保护其权利的。公安机关应当保护受害人的权利,阻止非法强拆的进行。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害人因为非法强拆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公安局立案程序,一般有以下的四个步骤,具体如下: 1、必须先有人报案;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
强拆,不一定是违法行为。如果拆除的是违法建筑,同时拆除单位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的公告职责,这时候强拆行为就不会构成违法行为。违法建筑的所有权人,无权请求拆除单位赔偿自己的损失。强拆主要是指行政强拆,是政府部门强制拆除建筑物等不动产的行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