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股权转让过程中主要容易产生以下两大纠纷。 (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 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又细分为两类: 1、股权
法律问题有股东股权转让包括哪些权利的转让?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么?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或故意刁难其股权转让怎么办?等等
1、确定股权。 2、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一是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的效力问题: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二是未
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行使各种权利促进公司经营的行为。各类股权纠纷案件经常发生在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包括股东权利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并逐渐成为公司票据的主要类型之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会引发股权纠纷。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自行与债务人约定或重新约定诉讼管辖的,如不违反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中订有禁止转售、禁止向国有银行、各级人民政府,等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权转让有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将拟转让的受让人和价格条件告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及其他股东再次提起撤销转让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限
股权转让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
处理股权转让纠纷: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 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因债权转让提起的诉讼,管辖地为被告者所在地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