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是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来讲,其往往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并且在判刑之前要是先行羁押的话,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一般不构成一般累犯,但有可能因为犯特定之罪而构成特殊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可以适用缓刑,但还需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四个条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判处拘役的有可能构成累犯。认定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所以,判处拘役的,还是有可能认定为累犯的。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减刑的情况有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等。最重要的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行为人在监外执行完毕后又犯罪的,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还不满五年,且后罪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累犯。
拘役不可以成为一般累犯,但可能会成为特殊累犯。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