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工程款支付时效规定一般为三年。如果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则应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三年内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追回欠款。超过这个时限,当事人仍然可以追回工程欠款,但债务人在法律上拥有了抗辩权。同时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
有关工程进度款支付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
工资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但是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月或按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具体支付工资的时间,当事人可以协商
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1、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减免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工资至少应该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必须
同工不同酬解决办法的规定是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 1、劳动关系确认纠纷; 2、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已经修改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约定。 根据法律规定,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定作人支付报酬的期限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