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7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 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计算机病毒犯罪的规定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计算机病毒犯罪的规定有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至第二百八十七条,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制作计算机病毒的行为是违法的,若情节严重的,应当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计算机犯罪的类型为: 1、以计算机为犯罪对象的犯罪; 2、以计算机作为攻击主体的犯罪; 3、以计算机作为犯罪工具的传统犯罪,如使用计算机系统盗窃他人信用卡信息,或者通过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存储、传播淫秽物品等。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处罚: 1、如果情况不严重,还没有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将被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2、后果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的,将面临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刑法第347条第7款明确规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
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依计算机的特点而故意或过失地利用计算机为工具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以暴力毁坏他人正在依计算机特点使用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计算机犯罪的分类如下: 1、破坏计算机罪; 2、盗窃计算机数据罪; 3、滥
一般情况下,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具备下列条件的,就构成毒品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毒品的管制,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一定数量的毒品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