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所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约赔偿。第十七条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土地出让违约金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千分之一--千分之三出让金收取。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出租人,承担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承租人。本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土地合同产生纠纷的时候,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标准,并不是说就不能够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了。在产生纠纷之后,如果交易双方能够对于违约金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解决。如果双方也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只能够将争议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