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承揽人就是按照定作人指示完成特定工作并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的人。定作人是要求承
二者的区别: 一、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间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第20条规定: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土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民诉法意见》除了规定加土承搅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至第七百八十七条是对加工承揽合同作出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这些法律规定了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承揽工作内容、承揽合同责任承担、解除合同条件等内容。
加工承揽合同适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其期限为三年。如果是约定了履行期限的承揽合同,其在履行、违约和损害赔偿请求权期限届满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开始生效了;如果是没有约定或没有明确约定,则从债权人要求履行或是债务人自行提出履行时开始生效。另外还有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和权利义务的不同: 1、承揽合同的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权利义务是一方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另一方支付报酬; 2、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一方交付货物、另一方给付货款。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承揽合同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买卖合同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只能是特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以有偿方式转让,承揽合同的标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进行
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承揽合同不存在所有权的转移;买卖合同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只能是特定物;买卖合同的标的以有偿方式转让,承揽合同的标的要求完成并交付一定工作成果;买卖合同基于标的物现有性能进行
加工承揽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定作方接受成果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一般包括承揽标的、数量、质量、报酬以及承揽方式、材料、履行期限、验收标准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两者是种属关系。 加工承揽合同,是指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方,定作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
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中的一种。承揽合同还包括定作合同、测试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检验合同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的物,也可以是替代物。而且,在现代社会一般都是替代品。但是在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是具体的;2、合同成立时,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也可以根本不存在;但是合同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