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以职工上年的全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新招用人员以第一个月工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纳的。
国家规定的社保基数是指企业职工在一个保险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基数,有上下限之分,上限为300%,下限为60%。全国各个地方在此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社保基数,从而确定具体的缴费范围。2021年大部分地区社保缴费基数比2020年下降。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0%,个人承担比例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比例8%,个人承担比例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比例2%,个人承担比例1%;工伤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5%—2%,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承担比例0.5%,个人不缴费;公积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
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社会保险是对的,职工的工资基数,应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社保缴费基数按员工类型来定,原则上每年度只约定一次,新员工入职按入职时当月的工资来申报,老员工每年度按上年平均工资来申报。最高不可以高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60%。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2011年天津单位和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1720元,最高标准为9380元;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退休人员和计划内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统筹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维持原来标
社保缴费基数4000不算高。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
2021年1月起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根据地区不同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大致的金额规定如下: 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基本养老保险:3175元;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463元;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