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6
罪犯的保险财产一般是不被没收的。 首先,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其次,任何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中指出:关于适用附加刑的问题:促使分子敢于冒坐牢、杀头的危险从事毒品犯罪活动,其动力就在于牟取非法暴利。因此,依法给毒品犯罪分子以经济上的惩
没收财产主要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类犯罪: 其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其 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其 三、侵犯财产罪。 其 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其 五、贪污贿赂罪。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
1、毒品犯罪有没收财产。如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吸毒违法,但是不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毒品实施吸食、注射的行为,一经发现,处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况不是很严重的,处五天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是违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数量属于犯罪行为,非法持有鸦片二百
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将
追缴犯罪所得不属于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没收的对象是犯罪人合法财物。犯罪人取得财物所有权之行为不合法,或者滥用自身物品的所有权,就是没收的原因所在。犯罪人可以以财产权属合法或与犯罪无关作为抗辩刑事没收的理由。刑事追缴是一种程序性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