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定会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行政处罚不交法院会强制执行。如果处罚的内容是罚款,行政机关可以对被处罚人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如果当事人不缴纳行政处罚的罚款,法院会根据行政机关的请求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对拒不履行的被处罚人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是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后,违法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罚,如果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议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时间是: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此期限届满后
税收保全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限制其处理可用作缴纳税款的存款、商品、货物等财产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防止以后税款的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
收取税收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行政强制执行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是可以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的种类没有十二中,只有以下七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以上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通过的,处罚决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