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最长羁押期是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逮捕前的最长羁押期是三十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二个月,最长可以延长四个月,所以相加最长为七个月。
传唤和强行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拘留期为30天。逮捕后的拘留期限与办案期间相同。调查期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一审2个半月。补充侦查退回后,侦查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的期限。
传唤和强行传唤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最长拘留期为30天。逮捕后的拘留期限与办案期间相同。调查期最长7个月,审查起诉阶段1个半月,一审2个半月。补充侦查退回后,侦查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改变管辖的案件重新计算办案的期限。
最长羁押期限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强制措施阶段,羁押期限最长为37天,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以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需要延长,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批捕前最长拘留37天,逮捕后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在前述期限仍不能结案的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羁押的最长期限为一年半左右。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
一般而言,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的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公安机关应该在两个月内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未审结的,公安机关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于一些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
最长为8个月零7天。 1、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侦查阶段最长羁押期限为:逮捕之前的最长羁押期限37天+逮捕以后的最长羁押期限7个月,最长为8个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最长羁押期限约为十八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