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立案后不侦查,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复议没有太大意义,一方面,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后,往往只是口头告知不立案,而不送达书面通知书,但检察院在受理立案监督申请时又要求申请人提交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
侦查挪用公款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即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 2、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 3、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破坏选举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破坏选举: 1、存在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 2、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生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活动中; 3、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破坏选
刑事案件的行为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一般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一般不得会见。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属见面,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一直到判决生效后,家属才可以会见。
侦查挪用公款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正确认识行为人是否具备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二、要正确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 三、要正确判断行为人挪用公款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
一、补充侦查的规定主要如下: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3、经过
目前,刑事侦查的措施是: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到某一地点进行讯问;讯问证人和被害人,涉及证人和被害人的隐私,公安机关应当保密;侦查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持有公安机关证件;搜查,在搜查妇女身体的时候,应
应当由检察院机关立案侦查。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
一、补充侦查的规定主要如下: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3、经过
只有触犯法律,被判处刑罚的,才会有案底。侦查终结是侦查程序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侦查程序的一个必经阶段。它要求侦查机关通过对已收集证据的审查判断,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并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如果确定有罪,就会有案底,
侦查终结的条件有三个。具体如下: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这是侦查终结的首要条件; (2)案件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的确实、充分是侦查终结的一个重要条件; (3)法律手续完备。侦查终结时,各种法律手续必须齐全、完备。 案件
合同诈骗罪是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案件流程大致如下: 1、受害人需要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 2、报案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报案材料,警察审核以后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 3、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