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可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
如果单位与职工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能认定为工伤。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时不需要提前声明,随时可以离职,并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
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每满一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是通过劳动合同来进行证明的,没有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材料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用劳动合同进行证明,如果没有的,则可以提供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1)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对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要立即发出《劳动合同限期签订通知书》。 (3)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商一致解除; 二是法定解除。 协商一致解除
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凭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证明身份的证件、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认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