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涉外人员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如下: 1、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外国居民; 2、离婚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3、离婚双方就子女监护权、财产和债务达成协议; 4、离婚双方在内地登记结婚,或由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结婚证; 5、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
1.国际条约优先原则; 2.国际惯例补缺原则; 3.票据债务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或者行为地法原则; 4.票据行为方式,适用行为地法; 5.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6.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
涉外协议离婚的送达方式:可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或者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也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
根据《民法典》中对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但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
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 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 4、法院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国关系有:国际民事司法协助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以及进行其他诉讼行为;但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
涉外离婚诉讼的流程有: 1.国外一方,委托中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 4.法院进行诉讼法调解、审理、判决。
协议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
离婚协议的效力不应等同与一般民事上的合同、协议,它具有特殊性。离婚协议应属于不生效的协议或效力待定的协议,当条件成就时协议即生效,反之即不生效。 一、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
离婚协议的法律规定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具有如下相关法律规定: 必须由男女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