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被继承人债务是被继承人财产的一种消极财产,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偿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二)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
有继承权的人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继承权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继承权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继承权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继承权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继承权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继承权人以欺
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
法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
儿女属于法定的第一继承人范围,但二者范围并不相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儿女是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有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
被继承人债务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债务未履行的财产支付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返还不当得利债务; 4、被继承人因管理债务的成立而承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5、被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不当得利而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