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不用判死刑。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审判时时指从侦查羁押时起至审判的全过程。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如果发生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仍视为孕妇对待。
停止执行死刑,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
死囚怀孕了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一般按照法定哺乳期进行判定。目前法定哺乳期为从孩子出生之日起到一周岁。
不可以!根本不是缓刑的条件!妻子有孕就有违法犯罪的特权!可笑之极! 必须符合缓刑条件! 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
判了实刑之后怀孕的一般不会再改判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
怀孕了判刑是否要坐牢,需要根据其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判断。如果怀孕的人被判刑时,符合缓刑的条件,法院应当对其宣告缓刑,也就是说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怀孕的人被判刑时,不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则怀孕的人一样要坐牢。 存在以下条件之一的,即使是怀孕的人
被通缉的怀孕妇女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宣告缓刑的条件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
判了死刑还能不能减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能再减刑,死刑复核之后就会执行死刑; 2、被判死缓的能减刑,在死缓执行期间,行为人有机会得到减刑。 经过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行为人的有关处理如下: 1、行为人没有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