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是: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
盗伐林木罪的数量的计算:盗伐树木要是体积在2到5立方米的时候,就会构成数量较大,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1、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 2、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 3、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这是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的一
盗伐林木罪的刑罚裁量标准为: 1、犯此罪的,盗伐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单位犯此罪的,
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有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2、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是: 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分子滥伐国家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并且数量较大的,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分子滥伐国家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巨大,判处三年到七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分子非法收购或者运输盗伐、滥伐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