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房子拆迁租户是否有补偿一般来说需要分具体情况来看。如果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出租方和承租方都不知道政府会拆迁,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对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补偿的内容一般包括:在拆迁的过渡期限内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带来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拆迁房能更换户主名字。一般在进行确权登记时,写的基本是户主的名字,但农村其实不管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宅基地使用权是整个家庭,证书写谁名字都可以。此外,确权证书上除了写户主名字外,还有共有人一栏,是可以填写其它家庭成员名字的,只
合同没有写上违约金,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当事人就合同约定的内容有遗漏时,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达成补充协议。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补充协议不能存在法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否则,该补充协议将不产生法律
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补偿的种类如下: 1、停产停业损失: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根据实际经营损失,也可以酌情包括预期的经营损失。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业停产期限等因素来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
共有,就意味着每一个共有人都对财产享有共担收益的权利。不论占有的份额是多还是少,共有人都对共有的不动产享有独立的权利。因此,要拆迁共有房屋,需要经过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共有房屋的拆迁,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签字,与拆迁方签署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一般经过以下法定程序:1、房屋拆迁部门向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许可。2、发布拆迁公告。作出拆迁决定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中应包括拆迁补偿方案。3、与被拆迁人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4、在被拆迁人按照拆迁补
根据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拆迁补偿》相关规定,在进行房屋征收拆迁时,对于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应当给予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如果政府制定的补助、奖励办法中还规定了其他补偿
企业在拆迁中,因为对补偿金额存在异议,或者在拆迁中存在其他违法的情况,这时被拆迁方会选择进行诉讼,我们一般叫行政诉讼。在以下情况下,被拆迁方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拆迁方的前置程序存在违法; 2、拆迁的程序存在违法; 3、在拆迁时相应的政府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拆迁前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拆迁前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转移补偿方式的,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补
国有土地上承租土地或房屋的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获得以下拆迁补偿:1、停业停产的损失。2、搬迁设备设施发生的费用。3、剩余租赁期限内租金差价补偿,即重新租赁土地或房屋多支出的费用。4、因拆迁造成裁员的,政府应补偿职工安置费。5、政府制定的《补助
拆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不是合法行政主体,不具备合法的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双方订立的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部分产权人签字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如果部分产权人代理其他产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