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该房产的产权凭证; 5、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度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度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②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③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如果是公证的方式,放弃房产继承权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4、该房产的产权凭证; 5、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通过公证的方式放弃房产的继承权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公证法》第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关可以办理继承公证事宜。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和户口本。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4、所放弃房产的房产证等所有权凭证;5、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其他必要性材料。
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2、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放弃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还没有死亡的,放弃继承权没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4、该房产的产权凭证; 5、本人已经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