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法院整体回避的条件:管辖权法院所在地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大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紧急避险的七个条件如下: (1)起因条件。必须有危险存在; (2)时间条件。危险必须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4)主观条件。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避险意图; (5)限制条件。当危害发生之时,迫不得已损害第三者的合
紧急避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二)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三)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四)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回避是指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设立回避制度的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
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
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刑事诉讼法中书记员回避决定如果是在法院由法院院长决定,如果是在检察院就由检察长决定,不论是在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