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5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
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条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 2、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进出口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和珍贵动物制品的行为。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 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构成非法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违法将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出
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产品。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为: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主要包含了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
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构成犯罪,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主要是针对行为人违反了海关的相关规定,逃避海关检查和监管,通过非法手段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我国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境的行为。 珍贵动物,指的是中国特产的稀有珍贵动物、及虽然不属于中国的特产动物,但在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