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方式为:如果合伙企业对于财产分割方式有约定的,则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分割财产; 如果没有约定的,则各合伙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则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割;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各合伙人之间
一、合同解除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预期违约。 (3)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时间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
股票形式的并购有如下几种特点: 1、买方无需支付大量现金,不会影响兼并公司的现金状况; 2、目标公司的股东不会因此失去他们的所有者权益; 3、其他特点。
公司的合并程序如下: 1、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 4、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5、因公司合并而新设的公司依法办理设立登记。
公司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而继续存在,而剩余公司主体资格同时消灭的公司合并。合并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
公司合并的坏处主要有: 1、合并程序复杂,若某一环节出错,极易导致合并无效,例如,合并未订立书面协议,或未依法办理登记; 2、合并前,对于债权债务等相关事项的处理难等公司合并的其他坏处。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
公司合并的特征如下: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毋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
公司合并后的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担。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