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房屋已经处于保全状态不影响对房屋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书的,申请人可对申请对房屋强制执行,原有的房屋保全措施未撤销或者解除的,进行执行程序后,将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房屋没有房产证一般无法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保全房屋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防止其余人财产的错误查封、扣押。房产没有房产证无法确定其权属、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被申请人的财产,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 确因客观原因不
可以直接申请保全。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
被保全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及时提供其他担保物,解除冻结。房产证被保全的房产属于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产,保全期间不得转让。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的写法,可以参考如下内容:1、标题:《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2、异议人与被异议人的身份信息;3、异议请求:对特定的财产保全裁定书提出异议,请求解除保全;4、事实与理由:说明保全不当的理由;5、尾部:写明递交的法院,申请人签
房产保全的解除方式有:可以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申请解除,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解除,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解除、提交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认定对方财产保全的不正当性,解除财产保全。
1、申请房产保全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 2、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3、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因此,房产保全后,当事人可以提供担保,此时法院就会裁定解除保全。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解除房产保全:1.原告申请解除;2.提供现金担保,就是将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3.原告撤诉,案件审结;4.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已经生效。除此之外,法院是不会解除查封的。
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 一、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15日内未起诉的; 二、被申请人向依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三、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四、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