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
无权处分对于合同效力有影响。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的,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权利人未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该合同对权利人不发生效力。
无处分权的合同的法律概念为对特定标的物没有处分权的当事人所订立的,以引起物权变动的债权合同。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为善意时,构成善意取得,照
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为善意时,构成善意取得,照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为:无权处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那么该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的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
无权处分合同的法律后果为:无权处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那么该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的规定,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
无权处分人代理权利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属于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通常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权利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则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不进行追认,或者明确表示不同意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则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
当委托合同终止后,根据不一样的情况,受托人履行的义务也不一样。 如果给对方带来损失的原因是因为解除委托合同,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赔偿适当的损失。 因委托人的死亡、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破产的,导致委
无权处分合同为有效的合同。因为无权处分人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置权导致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善意相对人可以基于合同向无权处分人主张违约责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