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可以,但要经过双方同意。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1、正常情况下,动迁协议是不可能改变姓名的,除非和动迁组内部关系很好。 2、如果动迁协议按照合适的方法变更了名字,那么等整个小区房子竣工以后,到交易中心办理各家产证,产证名字应该与动迁协议姓名一致。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
民法典拆迁协议可以解除。合法有效的拆迁协议可以被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协议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拆迁协议。
房屋拆迁协议是可以更改的,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可以就拆迁协议中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决定。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合法的可以。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时没有房产证,被继承人可以向公证机关出示相关材料,证明拆迁房所有权人,查证属实之后,公证机关也会将所述情况进行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一、绝不妥协 正常程序下,协议应该是签订一式三份,拆迁双方各执一份,再存档一份。实际过程中至少需要签订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拆迁方只能带走自己那份。 有部分地方的拆迁方会“骗“被拆迁人,要拿原件回去盖章。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正规的拆迁中都是
当事人可以亲自写遗嘱。法律规定了自书遗嘱,且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 1、遗嘱人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4、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老人可以写多份遗嘱,但如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可以代写,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现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遗嘱; 3、遗嘱应当明确写遗嘱的年月日; 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应当在遗嘱上签字。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