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强奸罪找证据有以下内容: 1、受害人身上提取嫌疑人留下的线索,包括毛发、皮屑、体液(含汗水、口水、血液)、纤维; 2、检查事发地的监控影像资料; 3、从侧面反映出事发的证人证词以及被害人的陈述。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
证据不足的无法认定为强奸罪。检察院在提起公诉之前,是要对案件进行审查的,如果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的,会退回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次数最多为两次。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奸罪证据不足的处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可以退回两次。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要求: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如果在诉讼阶段,则有可能会对被告宣告无罪释放,但以后如果一旦发现新的证据,一样可以定罪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对方不承认证据不足一般会判处无罪。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证据则无法轻易判定被告人有罪。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情形会判决无罪。法律规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强奸案证据不足的,如果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则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则应当不提起公诉;如果在审判阶段,则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上的“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换句话说,就是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要求是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
强奸案没证据不能批捕,刑事审判中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疑罪从无,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就不可以认定其强奸罪成立。只有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才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
强奸案没证据能批捕。刑事审判中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疑罪从无,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犯罪事实,就不可以认定其强奸罪成立。只有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才可以有效的避免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