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履行下列义务: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实施安全保障的义务;产品介绍、使用说明及明码标价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等。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时所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有: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 1、诚实守信。 2、听取消费者的建议。 3、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 4、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 5、向消费者出具书面凭据。 6、保证质量。 7、履行“三包”服务政策。 8、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9、给消费者绝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 1、诚实守信。 2、听取消费者的建议。 3、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 4、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 5、向消费者出具书面凭据。 6、保证质量。 7、履行三包服务政策。 8、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9、给消费者绝对的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义务: 1、诚实守信。 2、听取消费者的建议。 3、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 4、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 5、向消费者出具书面凭据。 6、保证质量。 7、履行三包服务政策。 8、不以任何方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9、给消费者绝对的
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履行的义务为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接受监督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质量的义务等。
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就是,经营者必须虚心听取和接受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服务态度、计量标准、质量标志、售后服务、价格状况等各方面的意见和监督。
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经营者可以具体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等方式接受消费者监督。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