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履行合同义务;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构成时;3.合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合同义务;5.当事人一方因违约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商品房合同签订后不可以反悔。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于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 除非合同
解决方式为,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商品房买卖的计价方式有按套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的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和实得面积,部分房产由于套内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较大,所以多采用按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买卖的常见纠纷有: 一、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纠纷。 二、逾期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三、要求返还定金引起的纠纷。 四、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五、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纠纷等。
商品房买受人可以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况: (1)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2)拆迁人将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的,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人请求解除安置协议。 (3)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买受人可以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 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 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 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
商品房买卖中出现以下情况买家可以退房: 1.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3.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 4.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6.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买商品房签购房合同应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