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7
刑事案件中,刑法明确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受害人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不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即使报案,公安机关也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是刑法规定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如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人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该受法律制裁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人的健康的身体权是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如果是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这样不构成犯罪。
最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两个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 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 2、法律条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依法应当追诉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如下: 1、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2、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3、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人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该受法律制裁的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他人的健康的身体权是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如果是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这样不构成犯罪。
故意伤害罪办案程序如下: (一)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 (二)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复核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向公安部门发出《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放人;复核后认为符合批捕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公安机关根据报案人员提供的信息经过初步调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就会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