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现役军人结婚的规定:凡应征入伍的,不准在部队和驻军中寻找对象,在服现役期间不准结婚。现役军人应当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和婚外性行为。现役军人要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团级以上
离婚诉讼关于暴力有以下规则: (一)及时解除婚姻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遭受了家庭暴力之后,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三)一旦决定离婚,要冷静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以后的家庭暴力再次发生。
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有:现役军人提出离婚,应持严肃慎重的态度,要不违反法令,不败坏道德。 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军属起诉军人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当事人必须提交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否则无法判离,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进行分割。
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的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摘录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孕妇离婚的规定: 1、婚姻关系中,如果女方处于怀孕的时期,或孩子出生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请求的; 2、针对前述对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如果是女方基于真实意思自愿提出的离婚请求,或者法院认为男方所提出的离婚请求
通常情况下,如果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法院管辖。如果一方是军人,另一方不是,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且一方是文职军人的,那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非军人对
关于协议离婚有如下法律规定: (1)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协议离婚的条件为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3)其他法律规定。
离婚赔偿条件有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离婚赔偿的法定情形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2、离婚赔偿主体仅包括有过错的配偶; 3、离婚赔偿条件有以下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