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一)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三)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权威,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遗弃罪是指,肩负着扶养义务的行为人,拒绝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是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构成遗弃罪的判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遗弃罪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
买卖野生保护动物构成犯罪,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行为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
构成犯罪,原因如下:1、该种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应该受刑法处罚的原则,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例如盗窃金额比较少的盗窃行为属于犯罪;2、检察院之所以不起诉是因为根据我国学界主张主流的实质犯罪论,该行为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