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能协商解决,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而因为其它劳动者自身原因离职的除非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获经济补偿金。
在用工期间,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与劳动者终止了劳动合同,涉及的并不是赔偿,而是补偿问题,因为赔偿是针对违法行为而做出的,而补偿是针对合法行为做出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1、向
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为: 1、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员的; 2、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 3、劳动者单方面依法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
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比如降职降薪)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单位
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不能同时要求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有下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会有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签的;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单位依法决定解散的;或者被责令关闭的等。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是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