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况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合意,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房产仅在登记后发生变更。《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依据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定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关系不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 2、行政诉讼中: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相对人以虚假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公序良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
确认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以下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
公司成立前依法订立的房屋合同有效,房屋合同是否有效与公司成立前后无关。有效的房屋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下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违背公序良俗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符合以下条件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