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
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通知之后立即办理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的通知检察院;但是对于需要继续侦察,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 一、有证据证明被捕人犯罪,可以判处徒刑以上; 二、被捕人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的发生,必须逮捕; 四、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
强奸案中,证据确凿,但是检察院受贿不批捕的,受害人可以到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者到纪律部门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可继续对案件进行侦办,落实案情和证据后可重新申请批捕;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捕决定错误的,可要求检察院说明并进行重新审查,也可向上级检
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
人民检察院退捕侦查的相关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所递交的案件已经第二次被人民检察院退回了的话,公安机关就必须要确保第二次补充侦查不发生任何的问题才行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若是案件属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并且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行为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批捕后不一定会起诉,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