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清算组成员作出了如下相关规定: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 1、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直接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的; 2、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 (一)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清算义务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消极履行清算义务,导致资产流失,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财产状况恶化等原因而无法实现; (二)清算义务人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如未通知所有债权人或未刊登清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 1、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直接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的; 2、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
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如下: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由股东组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3、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国有企业,清算组人员由
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是: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的,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是: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3、逾期不成立的,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
不同形式的公司清算组的资格要求不同,所以组成有所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人未尽清算义务的表现: 1、清算义务人未经依法清算,直接向工商部门出具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工商部门办理了企业注销登记的; 2、清算义务人在清算过程中转移执业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变卖企业财产,销毁隐匿企业财务账册,指使企业资产状况不明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