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劳动仲裁经过以下程序: 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等事项进行核对,复印身份证件,并要求签到。 2、宣读仲裁庭纪律。 3、宣布开庭。 4、对当事人身份进行核对。 5、权利义务告知和
劳动仲裁中可以同时主张两项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多个行为导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是可以叠加适用的,也就是可以同时主张两项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经济补偿的,就不适用这一规定。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劳动仲裁的程序: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庭开庭;当事人质证和辩论;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仲裁庭作出裁决。
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内的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涉外合同需仲裁的仲裁方式是: 1.仲裁机构的选定可选中国的,也可选另一方当事人所在国或第三国的仲裁机构; 2.仲裁规则的选定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制地允许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规则; 3.仲裁裁决是否终局不同一般来说,仲裁条款、仲裁规则或仲裁机构所
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原因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负责的原因未能表达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 4、裁决不属于仲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包括: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的争议;以及关于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等。
涉外仲裁的原则: (一)协议原则。 所谓协议原则,是指仲裁机构仲裁权的取得须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议基础之上。当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也可以在案发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能行使仲裁权。 (二)独立裁决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的内容: 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除了以上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额外对其他内容进行协商约定。
劳动仲裁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申请劳动仲
在劳动仲裁中,由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仲裁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因此其他的证据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申请劳动仲裁的后果有以下内容: 劳动仲裁生效后仲裁裁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如果有支付义务一方逾期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