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从法律角度看,一人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其本质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即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当
名义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经与名义出资人协商一致,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以相应份额权益股东的身份出现。股东需要承担的风险: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
股东滥用职权的,如果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赔偿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在举证时不但要举证证明滥用权利股东的权利滥用行为存在,还要证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所遭受的损失存在,并且须证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所遭受的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但是在股东出资不实和股东抽逃出资或未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破产带来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抽资出逃要承担的责任有: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负有返还出资本息的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等民事责任。 2、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
公司亏损,股东若是如实出资,对于公司经营尽到忠诚以及勤勉义务的,则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未缴纳
有限公司破产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股东应承担担保公司债务的责任如下: 1、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实施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3、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清算、股东怠于履行义务,无法清算; 4、公司解散后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
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体现在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上。股东必须以其全部投资和仅限于投资金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若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的情形下,则应
股东出现以下情形时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或赔偿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