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52条之规定,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
股东虚假出资一般有如下的表现形式: 1、股东未交付、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2、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股东虚假出资的其他表现形式。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表现有抽逃出资以及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表现包括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以及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等。如实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公司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如下: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 4、土
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 1、是验资后抽逃出资; 2、是假合资抽逃出资; 3、是将投资划入个人账户; 4、是以借款名义转让出资; 5、是抽逃出资,借贷维持公司经营; 6、是以虚假定购合同转让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发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设立筹备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 2、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不交付货币、实物或不转让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 3、客体要件本
股东抽逃出资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
股东抽逃出资罪的构成: 1、主体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
劳资关系表现形式在我国主要就是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工和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照劳动法律建立的以提供劳动和给付报酬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股东出资不到位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既然仍有股东身份,就应当承担股东义务,有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出资,不影响股东权利,但是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抽逃出资者若是经过催告仍然不返还出资的,可以作出决议解除其股东的资格。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形式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出资不实。其中只有抽逃出资经催告仍不补足时才能够解除股东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红比例以实缴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