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有下列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
医疗事故纠纷起诉状 原告:***,女,28岁,汉族,现住:****省***县*** 被告:**县***中心卫生院 住所地:**县***街道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诉讼请求: 1、判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万元。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残疾生活补助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交通费。 7、住宿费。 8、被抚养人生活费。 9、精神抚慰金。 10、后续治疗费。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数额的确定因素包括以下方面: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医疗事故造成患有残疾的,不同补偿项目,年限计算是不一样的,例如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一般是30年,如果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三)被扶养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严重不负责任包括擅离职守的;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的必然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有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鉴定费、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开支。物质损害赔偿则是根据犯罪嫌疑人实际所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参加医疗事故的近亲属的上述相关费用。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以下这些: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